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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热轧钢板桩》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8(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型钢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紫竹科技型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3-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4-0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140.70
77 冶金
77.140 钢铁产品
77.140.70 型钢
归口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型钢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的“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的要求。

热轧钢板桩作为一种高效节约型金属材料,在土木工程、水利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高强轻质、耐久性强、止水效果好、施工效率高等特性,可显著降低工程成本并提升结构安全性。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速及“新基建”战略推进,对标准化、高性能建材的需求日益迫切。

现行行业标准分散且技术指标不统一,导致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制约了工程应用效率与安全性。

通过制修订国家标准,可规范产品生产流程,引导企业优化研发方向,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满足下游行业对高质量钢材的升级需求。

此外,根据国家《标准化法》要求,对重要工业产品制定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以保障公共安全与市场秩序。

热轧钢板桩广泛应用于防洪堤坝、深基坑支护等关键工程,其质量直接关乎民生安全。

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强调建材行业需推广低碳技术,而热轧钢板桩的可重复利用特性不仅符合循环经济理念,而且有效提升止水效果与施工效率,减少工程事故风险,保障公共安全。

另外,从生产端来看,目前我国热轧钢板桩产能已居全球前列,津西钢铁等龙头企业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

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机制完善,从原料供应到终端应用形成闭环,为标准修订提供了产业基础保障。

但是,从下游应用来看,现有的热轧钢板桩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但是随着国内近几年的水利工程规模的变化调整,大型、中型以及小型的水利、基坑等场景逐年增多,现有的热轧钢板桩的规格型号在工程选型时收到限制,如现行标准中U型桩的单一结构已无法满足深基坑支护、港口堤防等复杂场景的差异化需求,Z型与直线型桩的缺失导致工程适配性受限。

此外,在应用环境方面,随着低温环境领域的应用,对钢板桩的韧性也有了要求。

原标准中只涉及了拉伸性能的技术要求,对冲击性能未做限定。

因此,从应用角度,在现有的标准基础上,对热轧钢板桩相关的技术条件做适应性修改,更有利于热轧钢板桩在重要支撑领域发挥重要的作用。

综上,修订《热轧钢板桩》国家标准是响应产业升级、政策导向及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当前产业发展态势、技术成熟度及研究基础均已具备可行性,标准实施后将在经济、社会、生态领域产生显著效益,为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热轧钢板桩的订货内容、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文件适用于堤防加固、截流围堰等防渗止水工程以及挡土墙、挡水墙、建筑基坑支护等结构基础工程所用的热轧钢板桩。 本文件拟修订以下内容: (1)增加了有效宽度、有效高度等术语和定义; 新增“有效宽度”“有效高度”等术语,旨在统一截面参数表述,解决原有标准中尺寸标注模糊导致的工程适配性问题,提升设计施工的精准度。 (2)按规格组距优化了热轧钢板桩规格; 通过按规格组距调整,减少冗余型号,简化生产与采购流程,同时满足深基坑、港口等场景对高效施工的迫切需求,降低工程成本。 (3)根据国外标准及市场需求增加了部分热轧钢板桩规格; 参考国外标准(如JIS、EN)及海外市场反馈,补充Z型桩等截面类型,突破U型桩单一局限,增强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的结构稳定性。 (4)根据热轧钢板桩的应用领域,对热轧钢板桩重量允许偏差进行了分类; 依据应用领域(如截流围堰、建筑支护)细化重量允许偏差,避免因单一标准导致装配困难或材料浪费,保障工程安全性与经济性。 (5)参照欧标热轧钢板桩标准,增加了热轧钢板桩的冲击性能要求; 参照欧标增加低温冲击试验条款,解决材料在特殊条件使用的性能要求,,确保极端工况下的结构可靠性。 (6)对检验规则条款进行了修订 优化取样位置与组批规则,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弥补现行标准中检验环节的短板,提升产品一致性与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