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木质净水用活性炭》由 TC558(全国林化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木林森活性炭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嵩山科技有限公司等 。
| 65 农业 |
| 65.050 林产化工原料 |
标准涉及的产品包括以木竹、果壳等木质原料为原料生产的活性炭,主要用于饮用水、工业水的净化处理。
木质净水用活性炭是水处理领域核心材料,凭借高吸附性、低灰分优势,广泛应用于饮用水净化、工业废水处理等场景。
现行GB/T 13803.2-1999仅适用于木质原料直接制成的无定形颗粒炭,且已20余年未修订,年代久远,已无法匹配行业发展。
随着饮用水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和行业的不断发展,需求量的增加,不合格产品、假冒产品不断出现,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工业生产和用户的利益。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健康发展;引导企业技术升级,助力“双碳”与水资源保护战略;为进出口贸易提供标准支撑,增强国际竞争力,急需修订木质净水用活性炭国家标准。
本文件规定了净水用活性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木竹、果壳等木质原料为原料生产的无定形颗粒活性炭,主要用于饮用水、酒类、各种清凉饮料用水的净化处理。 本文件不适用经特殊加工的净水用活性炭,如载银的净水用活性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