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钢铁企业低碳设计导则》由 60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本标准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生产工艺、能源介质、产业协同规定了钢铁企业低碳设计的主要内容。 2.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新建及改建项目的低碳设计,规定了钢铁企业在生产工艺、能源介质、产业协同方面的低碳设计要求。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给出了本文件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与本文件。本文件主要引用了《钢铁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设计规范》(GB 50405)、《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 50632)等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在充分考虑本文件适用范围以及参考其他相关标准定义的基础上给出本文件的术语和定义。 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对低碳设计、界面技术等关键性术语作出相关定义,使标准的使用者更为便捷的获取其含义。 2.4 基本规定 2.4.1 钢铁企业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钢铁产业相关发展政策,严禁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设备。 2.4.2 钢铁企业低碳设计应遵循降碳、节能、绿色原则,在确保安全、环保等要求前提下,相关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4.3 新建和改建钢铁企业低碳设计应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以节能降碳为核心,优先采用先进成熟的节能低碳装备、低碳材料、低碳技术和智能管控技术等。 2.4.4 新建和改建钢铁企业应在满足超低排放政策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低碳设计。 2.4.5 现有长流程钢铁企业升级改造项目应以实现极致能效为目标,各工序余热余能应按照GB/T 50632要求能收尽收,高效利用。 2.4.6 新建钢铁企业宜考虑低碳冶金路线。 2.4.7 结合建设项目所在区域资源禀赋,积极布局冶金全流程再电气化,加大清洁能源利用。 2.4.8 从钢铁产品设计入手,宜从产品制造、储运、流通、消费乃至回收等各个环节综合考虑设计低碳产品。 2.4.9 低碳工厂宜同步考虑智能化,从智能装备、智能控制等方面进行设计,设置碳排放检测、监测等设备。 2.4.10 钢铁企业总图应按照GB 50603进行布置,充分利用地区协作条件,合理确定厂内、厂外运输方式,宜采用清洁运输方式或新能源车辆运输方式。 2.5 生产工艺低碳设计要求 2.5.1 原辅料 原料工序以减少物料损耗为目标,实施碳减排设计。 2.5.2 烧结/球团 烧结/球团工序以先进节能装备为基础,关注原燃料条件、布料操作、料层厚度等环节,结合余热能源回收和富氢工艺,实施碳减排设计。 2.5.3 焦化 焦化工序以提高高炉用焦质量为目标,优化工艺装备、采用节能和自动控制技术。 2.5.4 炼铁 炼铁工序以降低燃料比为导向,通过高炉操作改进、精料方针、大比例球团应用、热风炉节能技术等开展碳减排改造设计;通过氢能源利用,实现炼铁低碳流程突破。 2.5.5 炼钢 转炉/电炉工序以优化冶炼工艺及操作为主要手段,通过智能炼钢、提高废钢比、中低温余热进一步回收等措施,进行碳减排设计。 2.5.6 轧钢 轧钢工序以工艺流程创新为路径,结合智能控制技术,进行工艺设计。 2.5.6 界面技术 界面技术以实现制造流程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高效协同稳定运行为目标,从铁钢界面、钢轧界面,通过流程创新和智能调度等技术,减少时空耗散。 2.6 能源介质低碳设计要求 按照钢铁企业能源流,从热力、燃气、电力、给排水、通风除尘、清洁能源等,以能级匹配、梯级利用、高效运行为原则,通过技术创新和系统优化进行极致能效设计。 2.7 产业协同低碳设计要求 从冶金煤气、废气碳捕集、碳汇、产城融合等方面等提出低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