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主要水污染物(总锑、总钼等)排放控制标准(试行)》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河南省生态环境技术中心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60 水质 |
| 13.060.30 污水 |
无
本标准规定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主要水污染物(总锑、总钼等)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相关现有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