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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防车辆冲撞设施防护能力分级和试验方法》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0064-Q-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1-27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2-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1-14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4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40 防护设备
提出部门
公安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为,包括预埋防撞柱、可移动防撞柱、花盆、墙、栏杆、表面放置路障、翻版路障、闸门护栏、上升/摆臂护栏、外滩/护堤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括5个章节和3个附录。 1、范围 本章界定防汽车冲撞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防护能力分级,描述了试验方法,适用于防汽车冲撞设施的研发、生产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由引导语和文件清单构成。文件清单列出了引用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引用文件包括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JTG/T 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2项。 3、术语和定义 本章对该文件中使用的10条术语进行明确的定义,包括“防汽车冲撞设施”“防汽车冲撞设施基础”及“试验车辆”等,以确保标准相关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防护能力分级 本章规定了对防汽车冲撞设施按照碰撞能量等级与侵入距离进行防护能力分级的要求。 5、试验方法 本章规定了防汽车冲撞设施的性能测试方法,主要包括被试品及安装、试验车辆、试验场地、车辆加速、试验参数和试验设备等内容。 6、资料性附录A(试验车量参数) 本附录给出了适用的试验车辆规格特征和尺寸的典型车型参数。 7、资料性附录B(车辆基准点) 本附录给出了车辆基准点的要求,并要求碰撞前和碰撞后的所有测量都应以车辆基准点进行测量。 8、资料性附录C(放汽车重装设施基准线) 本附录给出了不同类型防汽车冲撞设施基准线的位置。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