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防车辆冲撞设施防护能力分级和试验方法》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40 防护设备 |
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为,包括预埋防撞柱、可移动防撞柱、花盆、墙、栏杆、表面放置路障、翻版路障、闸门护栏、上升/摆臂护栏、外滩/护堤等。
截至2024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53亿辆,当年新注册登记汽车3583万辆,比2023年增长2.98%,机动车驾驶人达5.42亿人。
日益增长的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数量给我国公共安全治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各种原因导致的机动车失控冲撞、非法入侵公共机构、冲撞治安检查站和临时卡点等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威胁。
而在2024年底,山东、广东和湖南等地接连发生驾驶机动车冲撞行人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引起国家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这几起案件的共性特征在于,在人群密集地区缺少能够有效阻止机动车冲撞的安全设施。
无论是防范刻意冲撞的恐怖袭击还是车辆失控的交通事故,车辆防冲撞设施都是保护公众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既能够约束车辆运动轨迹、使其强制限速甚至停止,又能够让公众在紧急时刻获得必要的掩体,降低和避免涉车安全威胁。
为避免类似事件重蹈覆辙,亟需针对我国现有的车辆种类开展防汽车冲撞设施的防护能力分级与试验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分析。
在防汽车冲撞设施方面,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如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421-2003《穿刺放气式路障》、GA 881-2010《警用轻型移动式路障车》、GA 949-2011《警用液压自动路障车》、GA/T 1343-2016《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与GA/T 816-2019《警用阻截网》等5项标准,地方标准为DB 4401/T 43-2020《反恐怖防范管理 防冲撞设施》,虽然没有进行系统化的研究,但是逐步对各类型的防汽车冲撞设施产品、试验与应用进行了约束。
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和设计水平的提升,部分产品已经达到国际标准技术水平并通过了国际认证。
针对防汽车冲撞设施产品的出口份额也日益增长,行业的快速增长导致生产企业激增,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不完善导致各类问题频生,各类产品鱼龙混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目前仅有GA/T 1343-2016《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标准对防暴升降式阻车路障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原则等进行了规定,且该标准仅适用于升降式阻车路障,标准使用年限接近10年,在防护能力分级方面已经无法满足我国车辆类型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存在技术内容单一、产品覆盖度不够、测试过程存在缺陷、测试结果不够客观等问题,已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严重影响到产品的国际互认和出口,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为使用质量不合格产品的场所、单位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制定防汽车冲撞设施防护能力分级和试验方法标准,规范行业的发展。
本标准将结合我国现有车辆情况,充分调研防汽车冲撞设施的防护需求,结合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等文件的技术要求,对我国防汽车冲撞设施防护能力进行科学的分级,规范并创新试验方法,切实提升我国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规范市场和行业发展,维护重要场所的公共安全,扫清我国产品出口的障碍。
本标准主要包括5个章节和3个附录。 1、范围 本章界定防汽车冲撞设施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防护能力分级,描述了试验方法,适用于防汽车冲撞设施的研发、生产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章由引导语和文件清单构成。文件清单列出了引用的文件名称和文件号,引用文件包括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JTG/T F20-201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2项。 3、术语和定义 本章对该文件中使用的10条术语进行明确的定义,包括“防汽车冲撞设施”“防汽车冲撞设施基础”及“试验车辆”等,以确保标准相关术语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防护能力分级 本章规定了对防汽车冲撞设施按照碰撞能量等级与侵入距离进行防护能力分级的要求。 5、试验方法 本章规定了防汽车冲撞设施的性能测试方法,主要包括被试品及安装、试验车辆、试验场地、车辆加速、试验参数和试验设备等内容。 6、资料性附录A(试验车量参数) 本附录给出了适用的试验车辆规格特征和尺寸的典型车型参数。 7、资料性附录B(车辆基准点) 本附录给出了车辆基准点的要求,并要求碰撞前和碰撞后的所有测量都应以车辆基准点进行测量。 8、资料性附录C(放汽车重装设施基准线) 本附录给出了不同类型防汽车冲撞设施基准线的位置。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