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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平原水网区》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资源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植保土肥研究所北京博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植物营养与环境资源研究所河北农业大学农业农村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研究所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研究所四川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1-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2-18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65 农业
65.020 农业和林业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归口单位
农业农村部
执行单位
农业农村部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发展不仅要杜绝生态环境欠新账,而且要逐步还旧账,要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国家先后出台了《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列为国家行动,对全面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和安排。

此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还是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长江大保护、黄河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行动。

为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2016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启动实施了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在重点水源保护区和环境敏感流域选择118个典型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但由于农业面源污染隐蔽滞后、来源多样,治理任务复杂艰巨,各地普遍缺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经验,不知从何入手,这就为项目实施带来了很大困难。

目前农业面源污染技术基本上都是按污染源进行分类防治。

根据污染物发生和流失过程可分为源头控制、过程拦截和末端净化。

随着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深入研究发现,仅仅依靠单一、单向的控制措施无法有效防控区域农业面源污染。

因此,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的研究开始从单一、单向技术研究转变到区域性、系统性及综合性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体系。

但现有区域性、系统性及综合性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集成只是把多项技术或者多个环节的防治技术平行放在一个区域/流域,各技术之间缺乏层次梯度、不同污染物排放区域缺乏物质交换与循环,仅仅体现出多措并举、双管齐下的多技术集合效应,难以发挥技术的叠加效应。

在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下,为科学高效推进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可持续农业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牵头组织多家科研院校单位,以流域为基本单元,根据流域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基本特征,将我国各类流域划分为平原水网区、丘陵山区、云贵高原等典型区域,其中,平原水网区指以长江中下游、珠江三角洲等为代表的,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相关,地势低平宽广,河、湖水系发达,水流方向复杂,地表径流系数小,水流迟缓,地下水位高;居民区集中,人类活动频繁,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济发达,水质敏感的地区。

平原水网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技术体系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结合了地理学、土壤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气象学、水文学及农业经济学等学科领域。

在充分考虑平原水网区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生活生产方式和环境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平原水网区地形、生态环境特点和农业面源污染发生特征,分别以“控水”和“控肥”为主线,依托土地消纳构建平原水网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体系:(1)以“控水减排”为主线:根据不同水质进行水资源分区管理,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厉行节水,灌溉用水量严格符合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规定。

高浓度污水处理后农田利用,低浓度面源污水采用农田沟塘系统截留净化后循环利用,选择性排放。

(2)以“控源减排”为主线:根据水环境敏感性、作物目标产量、基础地力,确定氮磷施用上限,配套高效施肥技术。

优先利用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人畜粪便、农业废弃物,替代部分化肥,提升土壤地力。

(3)以土地消纳为核心,在承载力允许范围内,将无害化后的养殖废水、生活污水、沼液等用于农田灌溉;将人畜粪便、沼渣、农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进行还田利用。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农业行业标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平原水网区》(NY/T3821.1-2020),为打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行业标准支撑,确保项目方案设计规范,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

标准发布以来,除农业部门外,生态环保、住建、水利等与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工作部门也多有参考引用和电话咨询,因此亟需将该农业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第1部分:平原水网区》,不仅可填补国家标准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空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还可有力支撑《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等国家重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等相关项目落地,有力推进各行各业对全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国家发展战略。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第1 部分:平原水网区,是针对平原水网区以流域为对象,基于流域土地利用类型、生态功能定位,结合污染源类型、污染物特征等将流域分为:村庄污染控制区、畜禽污染控制区、农田生态保育区和水网调蓄净化区等防控分区,并根据各分区功能定位和污染特征,构建了分区衔接、多源协同的平原水网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具体规定的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基本原则、防控要求与策略、基础调研、分区与协同防控、分区防控技术要求以及技术的资料性附录。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公益性行业专项“典型流域主要农业源污染物入湖负荷及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行地标转化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规范 第1部分:平原水网区NY/T 382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