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人形机器人智能化能力评价方法》由 TC591(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江淮前沿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
| 25 机械制造 |
|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
| 25.040.30 工业机器人、机械手 |
人形机器人整机产品:为企业开展产品设计提供了直观参照,根据标准中规定的智能化分级原则、要素和技术要求,对人形机器人的感知与认知能力、运动与操作能力、交互与协作能力等进行设计和开发。 人形机器人核心子系统:为大脑、小脑、传感器、执行系统等单独子系统研发、设计提供依据。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人形机器人智能化能力等级划分要求、测评方法、评价流程及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人形机器人智能化能力验证及智能化能力等级评价等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智能化能力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智能化能力测评方法、智能化能力评价方法7章内容,具体如下: (1)范围:明确了本标准规范内容及适用范围; (2)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 (3)术语和定义:对人形机器人、感知等术语进行定义; (4)基本要求:明确评价所需评价人员、评价样本等内容; (5)智能化能力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明确评价等级划分、对应等级技术要求、等级代号规则等内容; (6)智能化能力测评方法:明确了感知理解、决策规划、执行、协作交互4个维度的测评条件、测评步骤及结果处理要求; (7)智能化能力评价方法:明确评价流程、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