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建设规范》由 TC466(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 67 食品技术 |
| 67.040 食品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建设的相关要求,包括相关术语定义、管理要求、 检验检测能力要求、质量控制要求及生物危害防控等。 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验能力建设。 明确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建设规范的范围,涵盖企业检验涉及的各个环节;规范相关术语和定义,如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等;制定管理要求,包括人员、场地、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等方面;规定检验检测能力要求,明确各类产品的检验项目、方法和标准;提出质量控制要求,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定生物危害防控要求,确保检验过程的生物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