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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工作规范》由 TC466(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行业协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0294-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1-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2-0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1-0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40
67 食品技术
67.040 食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自查的基本要求、自查内容、自查方式、自查程序、自查检查和档案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自查内容和自查程序,其中自查内容包括: a)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机构与人员,厂房布局,设备设施,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库房管理,储运及交付控制管理,检验管理等; b)自查周期内“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隐患分析研判及整改措施; c)上期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及风险隐患消除情况; d)自查周期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e)企业应当依法报告的其它事项。 自查程序包括:自查准备、自查实施和自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