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服务规范》由 TC537(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
| 93 土木工程 |
| 93.060 隧道建筑 |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指的是为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所设置在道路沿线的感知设施、交通控制与诱导设施、道路环境服务设施等,即城市道路除道路、桥梁、隧道等主体外的设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 51286-201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
规范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服务至关重要,具体意义如下: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2024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科技创新、数字赋能,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度融合,以信息平台建设为牵引,以智能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智慧应用场景为依托,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提升城市设施韧性、管理韧性、空间韧性,推动城市安全发展。
目前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管理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在应急状况下的服务功能尤其是疏散分流、提供应急状态下环境保障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对应急服务效率影响大、制约了城市设施与管理韧性的提升。
(2)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需要增强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气候适应能力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给城市安全与发展带来更大挑战。
目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快速扩张建设向更新、改造、升级转变,城市化过程中改变了城市原有的下垫面和水文特征,急需补齐气象防灾减灾短板弱项,加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多种气候驱动因子和灾害交织出现,它们复杂程度更高,往往比单一变量事件更易造成严重影响。
由于城市系统的脆弱性和重要性,并不明显的气象要素异常也可以造成严重影响。
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强化城市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等功能。
面对台风和暴雨的冲击,要从单一风险应急管理模式向多领域、跨学科、多部门协作的应急工作模式转变。
在信息化与大数据时代,韧性城市建设还应与智慧城市建设相融合,借助地、空、天灾害信息感知网络与大数据,建立高精度的洪涝等灾害预报和预警系统,以及面对极端气象灾害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和防灾救援体系,最终实现精准预警、快速救援、降低损失、及时复原。
城市道路附属设施作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疏散分流、环境提供的主要设施载体,规范应急服务要求,对提升城市道路气候适应能力起着关键性作用。
(3)规范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能力,构建应急管理能力 202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促进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进一步完善监测手段,提高预警精准度,实现从人防、技防向智防提升。
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数据成果动态更新制度,强化结果分析应用。
加强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建立专职或兼职信息报告员制度,推动系统应用向基层延伸,强化数据汇聚共享和风险综合研判。
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积极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老化燃气管道、桥涵隧道、病险水库等高风险领域加强风险实时监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建立风险隐患“一张图”,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落实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手段,及时传达到户到人。
城市道路作为城市应急管理的骨干网络,对城市应急能力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附属设施作为疏散分流、环境提供的主要设施载体,有必要规范其服务内容与服务要求,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应急服务保障、应急演练与培训、评价与改进。 其中城市道路应急服务的总体要求中主要从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服务角度提出原则性要求,包括高效运行、安全韧性、智慧管理、多元运营等;服务内容从功能上划分两大类:疏散分流和环境提供服务;应急服务要求从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组成单元划分,分别从感知设施、交通控制与诱导设施、道路环境服务设施、其他设施分别从应急服务角度提出具体要求;应急服务保障主要从应急服务主体、制度机制、人员管理、物资管理、档案管理角度提出保障要求;应急演练与培训主要规定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演练的主体与频次、培训的对象与频次;评价与改进主要规定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急服务质量的评价主体、方法与结果,提出根据质量评价结果应进行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