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汽车和挂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与电磁兼容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10 电气和电子设备 |
本标准涉及的产品为汽车和挂车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和挂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1,M2,M3,N1,N2,N3,O3和O4类车辆。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包括:I类和II类TPMS分类,电磁兼容性要求,报警信号装置、单个轮胎欠压报警、多个轮胎欠压报警、故障报警、重置功能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牵引车和挂车的通信接口、数据参数和相关试验方法。 本文件代替GB 26149-2017《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与GB 26149-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标准适用范围,增加了M2,M3,N1,N2,N3,O3和O4类车辆; ——增加了对于挂车的光学报警信号要求; ——增加了商用车辆和挂车的TPMS的单个/多个轮胎欠压报警要求; ——增加了牵引车和挂车的通信接口要求及试验方法,完善挂车的互换性; ——更改了M1车辆TPMS的试验方法,同时增加了M2,M3,N1,N2,N3,O3和O4类车辆TPMS的试验方法。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