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固体矿产绿色勘查规范》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1. 必要性 (1)绿色勘查是推动矿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举措。
能源资源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绿色发展理念在地质勘查领域的具体实践,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地质勘查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2)绿色勘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重要要求。
我国能源资源形势不容乐观,对外依存度持续走高。
很多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依然居高不下,有的甚至不断攀升。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强调,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国际,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遵循保障安全、节约集约、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原则;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发生职业病。
(3)全面推进绿色勘查是提高我国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矿产资源提供了现代社会建设发展约90%以上的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材料和70%以上的生产生活用水。
据统计,全国陆域生态保护红线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31%,近三成的重点成矿区带面积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实施更加严格的绿色勘查要求,有助于实现生态保护和保障资源安全的双赢。
(4)制定绿色勘查国家标准是推进绿色勘查走深走实的有效途径。
一是现有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虽对绿色勘查提出了要求,但对如何实施绿色勘查没有明确说明,缺乏可操作性。
二是全国相继制定出台20余项项绿色勘查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但存在覆盖范围不广、推广力度不强、社会认可度不够等问题,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
三是我国幅员辽阔,不同景观地貌发育,本次制定的《固体矿产绿色勘查规范》国家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标准应用的实践指导性,广泛吸纳已有标准的适用性内容,为固体矿产资源勘查增加更多绿色要素。
2. 可行性 (1)实施绿色勘查的政策与法律基础成熟。
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实施绿色勘查提供法律依据。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都提出了绿色勘查要求。
国家法律要求和部委政策支持,为国标的编制提供了坚实的法理保障。
(2)全国绿色勘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然资源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绿色勘查工作,将绿色勘查工作列入有关矿产资源规划和找矿行动实施方案中,组织制定并公告发布了《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行业标准,遴选了95个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各省也加大示范实施,形成了一批可在标准中推广借鉴的勘查、修复、监管典型模式。
(3)实施绿色勘查的技术条件更加完备。
国内绿色勘查技术方法不断取得新进展,如航空地球物理探测技术、无人机三维建模数据采集技术、AI找矿、模块化钻机、一机多孔等先进技术与设备正广泛应用于日常找矿工作中,生态修复技术、经验(如土壤改良、生物多样性保护)也更加扎实,可支撑标准的技术条款制定。
(4)拥有编制绿色勘查国标团队基础和经验保障。
2015年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本次申报的牵头单位,研究团队一直从事绿色勘查的调研、示范项目的跟踪、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DZ/T 034-2021)、相关文件的起草支撑工作(《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22号)),全面了解当前国内外绿色勘查工作的现状,完全能够胜任绿色勘查国标编制工作的重任。
本标准共包含10部分内容,规定了文件的定位、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术语与定义、总则、驻地建设与管理、道路施工、勘查设计、勘查工作、环境修复治理及绿色勘查监督检查与验收等基本要求。 1. 范围:规定了文件的定位,以实施固体矿产勘查工作流程为主线,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如何实施绿色勘查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驻地建设、道路施工、勘查设计、勘查工作、环境修复治理及绿色勘查监督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主要引用了文件引用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GB/T 13908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7766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3334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主要介绍了文件中提到的绿色勘查、勘查场地、生态环境修复等名词的定义。 4. 总则:包括5项内容,一是地质勘查规划应与矿产资源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保持协调,既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又要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二是应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贯穿勘查设计、施工、野外工程验收、成果提交等地质勘查全过程。基于勘查区植被覆盖情况、自然修复能力等差异情况,采用适宜的勘查手段、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三是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损毁。四是地质勘查应做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避免重复勘查对生态环境的扰动。五是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技能培训,促进地质勘查高质量发展。 5. 驻地建设与管理。主要介绍了驻地建设、驻地管理2部分内容。 6. 道路施工:主要介绍了野外工作需要开展道路施工时应采取的措施,如6.2 在森林、草地等植被稠密场景区开展地质勘査工作时优先采用人工、畜力搬运;深切割地区,鼓励尝试索道、无人机吊运,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文件还规定了其他内容。 7. 勘查设计:主要介绍了勘查设计编制的要求和编制的依据。 8. 勘查工作:详细规定了得治测量、非震物化探测量,遥感测绘,槽探等山地工程和钻探施工过程中如何采取绿色勘查措施的详细内容。 9. 环境修复治理:规定了场地清理、复原等工作内容,并对包括森林、草原、荒漠等特殊场景区如何开展环境修复治理做出了详细要求。 10. 绿色勘查监督检查与验收:规定了绿色勘查质量监控与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地质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当中,与地质项目质量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同考核等内容,并就资料提交提出明确要求。
《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 0374-2021)、《绿色勘查指南》(T/CMAS 000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