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减少灾害风险 地震仪系统实施指南》由 TC567(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20 环境经济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37174:2024。
采标中文名称: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减少灾害风险 地震仪系统实施指南。
1. 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 地震,作为破坏性最强的自然灾害之一,对经济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深刻影响。
根据《全球自然灾害评估报告》统计,2023年,地震共造成全球62451人死亡,占当年全球较大自然灾害死亡人数的72.2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19.38亿元。
2015年发布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中的SDG1、SDG11、SDG13均与自然灾害密切相关,减少灾害风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之一,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我国同样饱受地震灾害的影响,1976年唐山7.8级地震造成24万人死亡,16万人重伤,是20世纪全球最为致命的地震之一。
2008年汶川8.0级地震造成6.9万人遇难,1.8万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超过8400亿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灾害损失最重、救灾难度最大的地震。
2015—2024年,因地震造成的灾害事件有100次,其中6.0~6.9级地震19次,7.0级及以上地震4次,共造成355人死亡,25人失踪,425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1000亿元。
其中,最大地震为2021年5月青海果洛州玛多县7.4级地震,造成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1亿元。
2015年4月25日发生在尼泊尔的8.1级地震,对我国西藏地区造成重大影响,造成我国27人死亡,860人受伤,上百万房屋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超103亿元。
2015年3月,第三届联合国世界减灾大会通过《2015-2030年仙台减灾框架》,确定了包括到2030年大幅降低灾害死亡率、减少全球受灾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全球性七大目标和四项优先行动事项,呼吁全球各国加大减灾投入力度,加强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
该框架的目标是在全球范围内降低灾害风险,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促进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2015-2030年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设定的目标,城市和社区的利益相关方需要预防和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害,并在地震发生后能够维持城市的服务水平和生活品质。
有效使用地震仪系统能够通过提升应急响应决策能力推动实现上述目标。
来自地震仪系统的数据还有助于增强对地震动和结构行为的认知和建模能力,从而改进抗震设计规范并优化地震风险模型。
然而,由于系统化知识共享不足,地震仪系统作为减少地震风险工具之一的有效性尚未获得全球普遍认可。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且地震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技术认知缺失导致地震仪系统未能广泛应用,从而使得这些国家的城市和社区韧性不足。
标准是推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深入开展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工作是落实我国国家政策、规划的重要举措,符合我国城市进程加快、实现城市协调发展的现实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习近平城市发展理论,建设宜居、韧性和智慧城市,是我国现阶段城市发展的重要指引和必然方向。
2. 国内相关政策规划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帮助城市和社区利益相关方部署和应用地震仪系统,减少地震灾害风险。
本标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精神,以及《“十四五” 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中关于强化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要求,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大震之问”,满足我国灾害风险管理从救灾向防灾转变的实际需求,提升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
3. 标准实施后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将明确地震仪系统的系统架构、应用场景、功能和数据应用,帮助城市和社区的利益相关方,如各级政府、规划者、开发商和运营者,部署和使用地震仪系统来减少地震灾害风险,为风险管理和减少对人员、组织、基础设施和日常生活的影响提供资料。
同时,能够支撑震前预防措施和震后应急规划,从而有效增强城市和社区的地震韧性。
此外,有助于我国地震仪系统与国际同类型系统进行对比,形成国际可比、国内可用的地震仪系统实施流程,提高城市韧性,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1.范围 本标准为智慧城市和社区减少灾害风险基础设施中地震仪系统的开发、实施和维护提供指导。本文件所述的地震仪系统可用于观测地震活动(如地震、微震动和火山颤动),尤其适用于地震活跃区域。 本标准通过示例说明不同类型的地震仪如何满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并帮助城市和社区规划单位、开发单位和运营单位有效使用地震仪及相关数据来减少灾害风险。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形:落球式和摆式地震仪;地震仪设计与开发方法(如铁路系统专用地震仪);本标准中地震仪系统的特性不适用于滑坡引起振动的测量。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地震仪系统价值、用途、架构,地震仪数据应用,地震仪功能和应用,地震仪数据可用性和互操作性等多方面,给出了地震仪系统的开发、实施和维护提供指导。 本标准从利益相关方、城市运营、经济、商业、专业研究领域等不同视角分析地震仪系统价值,给出了包括评估区域灾害暴露度、早期监测和预警、疏散警报、设备和系统控制等在内的典型用途,明确了地震仪系统的系统架构,包括地震仪,地震仪采集的数据,数据处理组件,其他外围设备(如通信基础设施、供电设施、固定装置)等,同时根据地震仪系统不同用途明确其不同的布设场景。从数据采集的流程、数据规格、采集设备、数据应用等不同环节给出数据应用的具体要求。本标准从地震仪类别、用途、使用时间、作用等方面,对地震仪进行了系统梳理和分类,地震仪系统类别包括详查数据、强震监测数据、地震探测数据、结构运行状况监测数据这4个方面,地震仪系统用途包括危险区调查、火山颤动调查、微震活动调查、国家灾害管理、地方灾害管理、广域地震预警、地震疏散警报、地震发生时的紧急停工、结构损伤调查、结构劣化调查。此外,本标准给出了地震仪系统数据的可用性和互操作性的基本要求。本文件还介绍了特定用途的地震仪系统的具体参数和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