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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锂离子电池安全等级评价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20254991-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2025-09-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9-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9-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99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在安全性方面,由于锂的化学性质非常活泼,易引发起火、爆炸等危险。近年来,由锂离子电池引发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开展该标准制定符合产品发展需要。目前,国际上无专门针对用锂离子电池单体的安全等级评价规范的相关标准,开展外文版制定工作对于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服务进出口贸易具有积极作用。

涉及的产品清单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属于本标准范围内电池示例如下: a)便携式电子产品、便携式家用电器、电子烟、玩具、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消费型锂离子电池; b)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平衡车、电动工具、电动轮椅、童车、服务机器人用动力型锂离子电池; c)固定式电子设备、家庭储能、道路交通与景观照明设施、电能存储系统、其他工业设备用储能型锂离子电池。 与上述示例用途类似的锂离子电池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锂离子电池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的安全等级、评价指标、型式试验以及质量分级的判定等评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锂离子电池,属于本文件范围内电池示例如下: a)便携式电子产品、便携式家用电器、电子烟、玩具、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用消费型锂离子电池; b)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平衡车、电动工具、电动轮椅、童车、服务机器人用动力型锂离子电池; c)固定式电子设备、家庭储能、道路交通与景观照明设施、电能存储系统、其他工业设备用储能型锂离子电池。 与上述示例用途类似的锂离子电池可参考使用本文件。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锂离子电池(单体电池)在不同应用领域(消费型、动力型、储能型)的基础安全项目、热滥用、过充电等方面的安全性项目试验方法,并对锂离子电池的安全性进行分级。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