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电动汽车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第2部分:重型汽车》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20 电车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 车载电池耐久性是电动汽车的重要性能,消费者和行业主管部门都十分关心,商用车耐久性法规最早来源于联合国法规,各国都有义务转化,中国结合自身产品特点,转化并提升了法规的部分要求,制定外文版有助于中国经验的推广,为外国产品进入中国提供测试依据。 |
标准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的M1、M2、M3、N2、N3类的纯电动汽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总质量超过3500kg的重型纯电动汽车和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车载动力电池耐久性的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标准对动力电池耐久性车载数据获取方式、精度要求和最低性能要求,制定了数据精度和耐久性的限值要求和相应的测试方法。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a)提出了电动汽车应具备SOCE的监测能力,并能通过OBD端口或OTA的方式获取最新的车载SOCE数值; b)提出SOCE的精度要求; c)提出车辆电池耐久性最低性能要求; 提出精度测试方法和判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