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多功能杆 多杆合一建设与管理规范》由 TC537(全国城市公共设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数字基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 25 机械制造 |
|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
智慧多功能杆; 挂载于智慧多功能杆杆体上的灯具、设备、和标识标牌等挂载设备; 综合箱; 供配电与防雷接地系统; 用于城市智慧多功能杆、综合箱的网络技术; 城市综合管道; 一套应用于城市智慧多功能杆、综合箱等运维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大修以及环境整治提升等多杆合一项目,规定了多杆合一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要求、智慧多功能杆及配套设施、供配电与防雷接地、网络技术、综合管道和运维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范围 给出了本规程规定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标注了本规范引用了哪些规范。 3.术语和定义 规定了本规程所涉及的有关的专业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4.1 一般要求,多杆合一建设应结合道路实际,综合考虑安全性、合规性和整体美观协调,对各类杆体、设备、机箱进行集约化整合。 4.2 多杆合一,遵循能合则合原则,按照路灯杆、交通设施杆优先顺序选择母杆。 4.3 多箱合一,具备条件的杆体和综合箱应优先考虑“杆箱合一”,进行一体化设计。 5 智慧多功能杆及配套设施 5.1 杆体组成,智慧多功能杆杆体由主杆、副杆、横臂、灯臂、卡槽、机箱等组成。 5.2 挂载设备,挂载设备可包括但不限于本规范所提及的设备类别。 5.3 综合箱,应优先考虑“杆箱合一”原则,独立综合箱宜设置在道路路口,宜具备智慧化管理功能。 6 供配电与防雷接地 6.1 基本规定,智慧多功能杆用电负荷宜按国家标准执行,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城市中的重要道路、交通枢纽及人流集中的广场等区段的用电负荷可为二级负荷。 6.2 供配电系统,市政电力可以满足供电要求时,应优先采用市政电力供电;作为市政电力正常供电中断时的应急补充,综合箱可预留外接备用电源接口。 6.3 防雷接地系统,智慧多功能杆接地应符合CJJ 89的相关规定,其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7 网络技术 7.1 基本规定,智慧多功能杆宜以有线网络传输为主,无线网络传输为辅。 7.2 专用网络,可分为提供智慧多功能杆及挂载设备应用的灯杆专网和满足行业应用需要独立建设的行业专网,灯杆专网应与多杆合一项目同步设计。 7.3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符合GB/T 22239 的相关规定且不宜低于二级。 8.综合管道 8.1 基本规定,智慧多功能杆的管道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缆线、综合管道应符合GB 50373、GB 50217、GB50289、GB 50838、GB 51158的相关规定。 8.2 管道及容量,标明了对综合管道的要求。 9.运维要求 9.1运维组织和机制,公共设施部分由牵头建设单位负责总体管理。专用设备部分宜由各设备产权单位负责管理与运维。有条件的区域宜由统一运维团队管理与维护,负责智慧多功能杆系统的运维工作。无条件的区域应建立各分体运维单位的联动机制,保证智慧多功能杆系统稳定工作。 9.2 日常巡检要求,运维单位应建立日常巡检计划,配置巡检人员和车辆,确定巡检时间和巡检频次,对智慧多功能杆进行重点巡视和全面巡检。 9.3 故障及应急处理,应根据业务影响范围、影响的严重性、影响时间三个维度进行故障分级并制定响应时间和响应计划。 9.4 档案及数据管理,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配备资料管理人员及时整理档案、相关资料和记录,档案和台账应实行数字化管理。
DB11/T 2327-2024 多杆合一建设与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