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动自行车》由 TC155(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55SC1(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自行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信认证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140 摩托车和机动自行车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国信认证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市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 | 国内外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碳足迹的量化主要基于生命周期评价(LCA)方法,并参考ISO 14067、GHG Protocol等国际标准,重点关注电池生产、材料使用和电力消耗等关键排放环节。国际需求上,欧盟通过EPR法规和未来CBAM机制推动碳足迹披露,北美和日韩则依赖碳标签和自愿认证;国内因双碳政策驱动,部分企业开始探索碳核算,但缺乏电动自行车专用标准。 |
电动自行车
标准主要规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碳足迹量化的产品种类及描述、产品系统及功能、功能单位、系统边界、数据和数据质量要求、数据边界、生命周期阶段情景假设、生命周期阶段数据收集和清单分析、数据分配、产品碳足迹量化计算、产品碳足迹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产品碳足迹的量化与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