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智能网联汽车 驾驶自动化功能用户告知及培训要求》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3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驾驶自动化功能用户告知及培训的内容、形式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装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L3级和/或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车辆的车辆制造商。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驾驶自动化功能用户告知内容要求、培训机制要求。其中驾驶自动化功能用户告知内容要求主要包括驾驶自动化功能说明书要求、车辆驾驶自动化配置、车辆驾驶自动化功能说明;用户培训机制要求主要包括功能教学要求、驾驶自动化功能教学内容要求、驾驶自动化功能教学验证内容要求、驾驶自动化功能教学验证形式与实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