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传导充电互操作性测试规范 第2部分:车辆》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拟实施日期:发布后6个月正式实施。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小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 、是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领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平高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梅赛德斯一奔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康达电子有限公司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华为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广州)有限公司 、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丰田智能电动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徐枭 、谢娜 、李津 、邹林利 、杨俊超 、柳邵辉 、赵佳 、梁晓芳 、李晓斌 、李川 、邵长宏 、周东玉 、王朝均 、郑天雷 、赵颖 、赵绿化 、张桂豪 、张萱 、张冬晓 、武亨 、胡大满 、卢云飞 、尚冲 、白鸥 、李旭玲 、秦利民 、廖梦雄 、曾广健 、何源 、刘敏 、张倩 、朱洋洋 、王兵 、杨帆 。
GB/T 34657.2-2017 (全部代替)
20253540-T-339 正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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