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工业机器人 电磁兼容 抗扰度试验》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79SC2(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上海电科院技术有限公司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本标准适用于工科医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加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等直角坐标机器人、水平多关节机器人、关节型机器人、柔性机器人、并联机器人、无人搬运车等。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用机器人的电磁兼容抗扰度的试验等级、性能判定等,适用于工业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焊接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搬运机器人、加工机器人、装配机器人、洁净机器人等。 本标准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试验条件、抗扰度试验要求、性能判定和试验报告等;资料性附录A工业机器人分类举例。 本标准拟修订的内容主要有: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工业机器人; ——增加了“安全回路端口”“安全转矩关闭”“安全停止0”“安全停止1”“安全停止2”等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安全回路的抗扰度测试项目和测试等级”(见表3); ——增加了“性能判据DS的描述”(见第6章)。
强制理由: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