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再生制冷剂 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9(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冷剂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澳宏(太仓)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71 化工技术 |
| 71.080 有机化学 |
| 71.080.20 卤代烃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目前中国制冷剂回收企业有140多家,再生利用企业6家,销毁企业4家;美国制冷剂再生利用企业有61家;日本再生利用企业共有35家,销毁企业58家。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制冷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在回收再利用起始阶段,主要产品HCFC-22已于2025年再生量达2万吨,已建成处理产能4万吨/年;参照美国、日本和欧盟的发展趋势,以每年20%的增长率计算,预计8年后HCFC-22每年再生量可达10万吨以上。 |
本标准适用于从制冷、空调、热泵系统中回收的,经纯化工艺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净化、干燥、精馏等)而得的再生制冷剂二氟一氯甲烷。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制冷剂二氟一氯甲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设置再生制冷剂二氟一氯甲烷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分析方法研究,如:外观、含量、水分、酸度、不凝性气体等; 2、给出了产品杂质和有害杂质限量控制的定性、定量检测方法和典型色谱图; 3、规定采样、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