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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热电联产电厂水质控制导则》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国核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6-06-02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7-0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00 电站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具有广泛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热电联产电厂水质控制的技术要求,给出了能源站启动冲洗阶段控制要求、水质恶化时的处理措施和系统停运期的保养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蒸汽或热水为热源的热电联产发电厂热源侧和一级管网的运行及水质控制,其他独立运行的各级供热管网可参照使用。 预计共包含9章,各章标题及简要内容: 第一章 范围:主要介绍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介绍本标准应用的相关规范、标准等文件。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介绍本标准主要专业术语及其定义,包括在线监测系统、补给水、软化水、热源、供热首站、一级管网、热源测疏水等。 第四章 水质分析基本要求:明确水质参数的分析方法。 第五章 系统设备一般要求:详细规定热网系统设备的通用性要求。 第六章 热源侧疏水水质控制及水质:详细规定热源侧疏水水质控制目的及控制措施、启动冲洗要求、运行阶段水质控制、水质指标及标准、检测频次、水质劣化处理措施等。 第七章 一级管网水质控制及水质:详细规定一级管网水pH值和其他参数超限时的调整方式,明确供热投用前期和正常运行的化学控制、水质指标及标准、检测频次等,同时针对不同热源形式,提出个性要求,如针对核电厂提出辐射监测装置的设置及水质劣化时的应对措施。 第八章 循环水补充水:详细规定循环水补充水质控制、水质指标及标准、检测频次等;明确循环水及冷凝疏水中氯离子含量等指标限制;对于核电供热提出为防止可能带有放射性的二回路工质进入热网循环水中可采取的控制措施。 第九章 系统停运期保养:介绍热源侧及一级管网停运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