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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识》由 TC69(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海宝新能源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0370-T-60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6-01-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2-24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20
29 电气工程
29.220 电池和蓄电池
29.220.20 酸性蓄电池
归口单位
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902:2025。

采标中文名称: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识。

涉及的产品清单

a)铅酸蓄电池标识(Pb); b)镉镍蓄电池标识(Ni-Cd); c)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标识(Ni-MH); d)锂离子蓄电池标识(Li-ion); e)锂金属蓄电池标识(Li-metal)

目的意义

目的: 蓄电池种类主要有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等,种类多、数量庞大,在电池标识方面还未形成统一的符号标记,对消费者的识别,市场的监管以及最终的回收处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通过修改采用IEC 62902:2025国际标准,实现我国电池标识体系与国际标准的协调统一,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促进电池产品全球化流通;技术规范完善;为电池生产企业提供统一的标识技术规范,解决混合化学体系电池的多重标识问题,规范电池回收处理环节的化学物质识别,推动电池产业链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

意义: 制定蓄电池和电池组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记国家标准将对规范化行业管理、填补行业空白,对提高蓄电池分类及回收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该文件的实施将有效解决当前电池标识混乱问题,提升行业标准化程度,同时为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提供技术支撑,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下的资源循环利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化学物质符号标识的应用原则、标识要求、标识的耐久性、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铅酸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锂金属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电池组、蓄电池模块和整体电池的符号标识。本文件也适用于识别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在安装、调整、退役阶段的化学性质。 本文件适用于成品电池体积超过900 cm3的电池。 2、主要技术内容: 术语和定义、应用原则、标记符号、颜色尺寸、标记的耐久性的检验方法和判定标准。 3、修订的主要内容: 3.1、增加了使用电池体积要求,并增加了电池体积计算的方法。 3.2、增加了“主显示面”的术语和定义 3.3、增加了“4.3 锂离子电池其他化学信息的标识要求” 3.4、对无回收符号的标识尺寸和有回收符号的标识尺寸适用电池的外形进行了修改。 3.5、增加了“自定义尺寸”的要求 3.6、增加了“单色标记的例外情况” 3.7、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电池尺寸的计算方法 根据标委会现标准体系,标准名称由“二次电池和电池组 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识”修改为“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化学物质的符号标识”。 “二次电池”是由英文“secondary batteries”直译而来,是一种可充电的电池,在行业内被广泛称为“蓄电池”,而“蓄电池”作为行业惯用术语,更匹配实际应用场景,也与本标委会标准体系保持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