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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1-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2-03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工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集聚形式,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制造业强国战略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

园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贡献了超过50%的工业产值。

但同时,园区也是资源能源集中消耗、工业污染集中排放的大户。

据统计,2023年我国园区碳排放总量为28.2亿吨,约占当年全国碳排放总量的31%。

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零碳园区建设已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

当前很多园区存在产业关联度低、生态布局不合理、环境超负荷等问题,亟需转型升级。

推动园区低碳发展不仅能够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更能有效降低碳排放,对缓解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

2021年1月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区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要求,在国家高新区内全面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执行绿色政策法规标准、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实现园区污染物排放和能耗大幅下降,部分高新区率先实现碳中和。

2021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通过科学编制新建产业园区开发建设规划、推进既有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改造等工作提升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循环化水平。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2022年8月科技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国家高新区等重点园区实施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工业园区。

2023年4月国家标准委等11部门印发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制修订园区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园区绿色低碳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低碳智慧园区建设等标准。

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立一批零碳园区,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最大程度使用清洁能源,在园区生产、运营、管理中实现碳排放最小化。

可见,产业园区的低碳化发展是我国低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和贡献巨大力量,通过建立健全零碳园区标准体系为园区低碳转型提供技术支撑。

《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国家标准的制定将为园区低碳转型及零碳园区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和系统指引,通过构建统一的评价标准,有利于引导园区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低碳技术、数字化管理和循环经济模式的创新应用,促进园区产业协同、生态融合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同时,该标准的制定将助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为落实“双碳”目标提供可量化、可评估的技术支撑,并以标准化手段推动区域经济向绿色化、低碳化、高质量方向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依据和要求、指标体系框架、指标选取及要求、综合评价指数计算方法、指标计算与数据采集等。 本文件适用于零碳工业园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编制,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园、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园、产业新城、科技新城等其他类型园区可参照使用。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 编制依据和要求 2. 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3. 指标计算与数据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