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水资源超载地区评价导则》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超载地区评价等工作。其它相关工作可参照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评价方法;(6)评价程序与更新机制;(7)成果要求及应用;(8)附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