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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低碳排放钢评价方法》由 605(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科技发展中心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钢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62470-T-605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5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8-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9-1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7-010
77 冶金
77.010 冶金综合
归口单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执行单位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管部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涉及对外贸易;有利于科学技术交流;有助于提高中国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低碳排放钢的核算边界及排放源、核算方法、评价方法和流程、评价要求、评价报告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除不锈钢以外的粗钢或热轧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及温室气体排放等级评价,适用于钢铁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全部或部分钢铁产品,不适用于单独压延加工企业。 主要技术内容有: (1)全生命周期核算边界的系统化定义 本标准系统界定了低碳排放钢的核算范围,覆盖从原材料处理到产品生产的全流程,包括炼焦、烧结、高炉炼铁等核心工序,以及电力、热力、氢能制备等辅助环节。核算边界遵循“固定/比较系统边界”原则,无论工序归属企业内部或外部,相关排放均需纳入评估。同时,标准针对特殊工艺进行差异化处理,如模锻产品二次加热排放不计入评价,超低排放改造的增量排放允许部分抵扣。通过明确各工序边界与排放源,既避免重复计算,又为行业提供了统一的碳计量框架,兼顾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2)分层级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标准构建了多层次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涵盖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与其他间接排放。直接排放细分为化石能源燃烧与生产过程碳排放,要求优先采用实测数据,缺省值参考行业通用参数。能源间接排放重点规范电力与热力的核算,引入加权排放系数模型,区分外购能源与自产能源的碳排放强度,并明确绿色电力认证的合规要求。其他间接排放纳入氢气制备等上下游环节,数据来源按优先级排序,确保核算的透明性与可比性。此外,标准提出动态分配规则,如工艺煤气超量消耗按等效天然气排放折算,共生产品不参与分配,从方法学层面保障结果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3)动态碳效等级评价模型 标准基于废钢比的动态阈值模型,将废钢比作为评价核心变量,实现碳排放等级与生产工艺的深度适配。热轧产品则采用“粗钢基准+工序增量”模式,按产品类别差异化设定阈值,无缝管、线材等不同品类的减排要求精准匹配其工艺特点。碳效等级划分为五级渐进标准,从基础减排到深度脱碳逐级提升。评价结果通过碳效标签公示,允许废钢比合理波动,证书有效期设定兼顾稳定性与动态调整需求,推动行业形成可持续的低碳转型路径。 (4)全链条数据质量管理与协同机制 标准建立了覆盖数据采集、验证与分配的全流程质控体系。现场数据需来源于生产统计或计量仪表,背景数据优先采用供应商提供的认证信息,确保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与时效性。通过碳平衡与铁平衡校验,控制数据偏差在合理范围内。分配规则明确“质量优先”原则,减少主观因素干扰。 (5)实施监督与持续优化机制 标准明确了从评价、认证到复核的全周期管理流程。企业需建立规范的温室气体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独立验证后方可获颁碳效标签。证书披露碳排放量、技术路径等关键信息,提升透明度。针对工艺变革或数据争议,标准设定动态复核机制,确保持续符合性。附录提供标准化数据采集模板,覆盖各工序能源与物料消耗,降低企业执行成本。定期更新机制保障标准与技术发展同步,例如排放系数随行业进步动态调整。通过减少重复认证负担、规避贸易壁垒、提升产品溢价等综合效益,标准为钢铁行业绿色转型注入长效动力,助力“双碳”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