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70(全国电焊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七所高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 、东莞市鹏煜威高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加效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峰景科技有限公司等 。
| 25 机械制造 |
| 25.160 焊接、钎焊和低温焊 |
| 25.160.30 焊接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2135-1:2015。
采标中文名称:阻焊设备 第1部分:设计、制造和安装的安全要求。
1. 符合政策要求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中“强化国家标准约束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应用”的要求(研究增加焊机出厂前“加薪赋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市场监管总局第25号令《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本安全标准是以保障设备安全运行、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健康、保护环境为前提而提出的,符合上述政策文件规定的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范围之内。
2. 安全保障需要 电阻焊机是大功率、大电流设备,运行时会生成高温和飞溅,同时系统中包含驱动电机及各种电气控制元件,这些都会给现场操作人员和工业生产带来安全问题。
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并发火灾等灾难性后果,因此电阻焊机安全标准是保证生产安全、防止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谐与人民生活的基础,严格执行标准的规定,能使电阻焊机操作、维护人员避免遭受烫伤、触电、机械损伤及其它人身伤害,或使这些可能的伤害减至最小,使电阻焊机发生着火、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可能性减至最小,最终也是保护人员不会因设备的危害性事故而遭受伤害。
3.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按国家标准委文件,本年对GB 15578-200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进行复审,复审结论为修订,本项目为GB 15578-2008的修订项目。
GB 15578-200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起草,实施日期为2009年8月1日。
本文件规定了电阻焊机的通用安全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不超过GB/T156标准中表1规定的电压供电或由机械设备驱动的电阻焊机和类似工艺所用的焊机及电阻焊机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包括单独和多站使用的焊机。
本文件不包括电磁兼容性(EMG)要求。
本文件涉及的产品为涉及的产品:电阻焊机及电阻焊机控制器;过程:设计和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
GB 15578-2008从2009年8月1日实施至今已逾15年,电阻焊机的技术发展较快,出现了中频电阻焊机,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更主要的是该文件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大多是非有效版本;国际上相关文件也有较大变化。
故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
最近几年,电阻焊设备相关的标准《电阻焊 电阻焊设备 机械和电气要求》GB/T 8366-2021、《电阻焊设备 适用于所有变压器的通用技术条件》?GB/T 25301-2021、《电阻焊设备 变压器 一体式焊钳用内置整流器的1000Hz变压器》GB/T 41136-2021已经发布实施,实施情况良好。
为加强相关标准的协调性,对《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标准进行修订也是可行的。
4.实施效果 安全标准是电阻焊机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是电阻焊机标准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电阻焊机产品的质量提升和能效进步须以安全生产、安全运行为前提,因此安全标准的实施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规范企业生产管理、保障电阻焊机长周期平稳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还直接影响到人员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1)标准的实施有效地指导了企业生产制造及技术服务。
2)标准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方面提出全面要求,有力保证了电阻焊机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被行业其他产品标准普遍引用并成为行业检测和认证的基本依据。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阻焊和类似工艺所用设备,包括由手动或自动加载和(或)启动的单个及多个焊接工作站。 本部分覆盖了固定式和便携式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阻焊设备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方面的安全要求。但不包括所有非电气安全要求(例如噪音,振动)。 本部分不包括阻焊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要求,该要求见GB/T 31251.2-2014。 2、主要技术内容: 1)环境条件; 2)试验条件; 3)绝缘; 4)正常使用中的防触电保护(直接接触); 5)故障状态时的防触电保护(非直接接触); 6)输入电压; 7)热性能要求; 8)非常规运行; 9)机械危险性的防护; 10)使用说明书和标识; 11)电阻焊机的安全使用。 3、与上一版国标相比,主要修订以下技术内容: a)删除了供电电源的相关要求(见2008版的4.2); b)增加了热性能试验的推荐性条件(见5.1); c)更改了焊接电源测量仪表的精度要求(见5.2); d)增加了型式检验的顺序要求(见5.3); e)更改了例行检验的部分项目和顺序(见5.4,2008年版的5.4); f)更改了“表2 最小爬电距离”的(见6.2.3); g)更改了“表3 绝缘电阻”(见6.2.4); h)更改了“表4 介电强度试验电压”(见6.2.5); i)增加了回路接触电流的相关要求(见6.2.6); j)增加了液体冷却的相关要求(见6.2.7); k)增加了输出端的额定空载电压、外壳或屏障防护、正常工作时保护性导体的电流、正常状态下的接触电流等相关要求(见6.3); l)增加了故障状态时的防触电保护(非直接接触)的相关要求(见6.4); m)增加了附加的用户要求(见6.5); n)增加了输入电压的相关要求(见6.6); o)增加了焊接回路导体的相关要求(见6.7); p)更改了温升试验的试验条件(见7.1.1); q)增加了电阻法的记录要求(见7.2.3); r)更改了“表7 绕组的温升限值”(见7.3.1); s)增加了外表面的相关要求(见7.3.2); t)增加了在正常使用中防止热危害(直接接触)的相关要求(见7.4); u)增加了非常规运行的相关要求(见第8章); v)增加了机械危险性的防护要求(见第9章); w)更改了使用说明书和标识的部分要求(见第10章); x) 增加了电阻焊机的安全使用(见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