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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放射性物质跟踪系统 要求》由 TC30(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0SC1(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核仪器和辐射探测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九研究所中船智核(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70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9-0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0-08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用核仪器和辐射探测器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3148:2021。

采标中文名称:放射性物质跟踪系统—要求。

目的意义

放射性材料具有潜在的高风险性,若在运输或使用过程中失控,可能导致辐射泄漏、环境污染甚至公共安全事件。

该标准通过规范跟踪系统的技术要求,确保系统能够实时监控放射性材料的位置和状态,降低失控风险,有效满足安全管理需求,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

保障系统在复杂环境下的可靠性。

放射性材料管理涉及跨国运输,统一标准可避免技术壁垒,促进国际合作与合规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放射性物质跟踪系统使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和射频识别(RFID)来识别和定位运输的放射性材料的位置。该系统提供了放射性材料的一组安全控制,通过该控制,运输者可以提高运输期间的安全性。 标准提供了关于追踪系统的设计和性能的基本要求,以确保它们能够有效地追踪和识别放射性物质,同时保护公共安全和环境。主要包括系统设计、物理特性、信号传输、定位精度、安全性和防护、用户界面、可靠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