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与文献 互操作和保存用数据交换协议》由 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国家档案馆 、故宫博物院 、北京大学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30 信息技术在信息、文献和出版中的应用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614:2017。
采标中文名称:信息与文献 互操作和保存用数据交换协议。
为了确保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访问性,档案机构需要与数据生产者、消费者、存储服务供应商等多种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互。
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格式和交换协议往往存在差异,导致互操作性障碍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为档案机构与其合作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提供一个标准化框架。
ISO发布的国际标准20614:2017标准《信息与文献 互操作和保存用数据交换协议》基于开放档案信息系统(OAIS)参考模型,构建了专门用于数据交换的协议框架DEPIP。
该框架定义了五种数据交换事务(转移、交付、修改、处置和归档),并明确了交换过程中消息的语法和语义,从而保证了档案机构与信息系统之间的无缝交互。
与现有数据交换协议相比,ISO 20614的范围涵盖数据全生命周期(从移交到处置归档),而传统协议多聚焦单一环节;ISO 20614支持XML和JSON编码,并允许扩展其他格式,适应不同技术生态。
通过标准化与可扩展结合,允许机构通过“提交协议”自定义元数据模型,同时确保核心框架统一。
等同采用ISO 20614标准制定我国国家标准,能够为数据的长期保存提供统一的框架和规范,这对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数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共享,保障公共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可访问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同时,也有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推动相关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影响力。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与文档长期保存的数据交换协议(DEPIP),适用于档案馆之间的数据交换以及数字档案馆与各合作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合作机构包括生产者(Producer)、消费者(Consumer)、控制机构(Control Authority)等。 (二) 主要技术内容 1.数据对象和元数据:明确了数据对象的定义,包括二进制数据对象和物理数据对象,并规定了相应的技术元数据,如表示信息、完整性信息和标识信息等。同时,对描述性元数据和管理元数据的结构和内容进行了规范。 2.事务类型和流程:详细描述了五种事务类型(转移、交付、修改、处置和归还)的处理流程,包括各方的角色和责任、消息的交换顺序和内容、授权请求和回复等。 3.建模和表示:采用统一建模语言(UML)对标准中的各种概念和流程进行建模,包括用例图、序列图和类图等,以便于理解和实施。 编码和传输:规定了消息的编码方式(如XML或JSON),以及数据传输的具体要求和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