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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羊肚菌》由 44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济南果品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109-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80.20
67 食品技术
67.080 水果、蔬菜及其制品
67.080.20 蔬菜及其制品
归口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执行单位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羊肚菌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标签、贮存和运输。 本文件适用于栽培的羊肚菌的鲜品和干制品。 1、术语和定义 对羊肚菌、鲜羊肚菌、羊肚菌鲜品、羊肚菌干品术语进行了定义。 2、感官指标 规定了鲜羊肚菌、羊肚菌干品的色泽、形态、滋味气味、杂质项目的要求和检测方法。 3、理化指标 主要包括水分、灰分、蛋白质含量等指标,国内外的研究表明,羊肚菌是一种喜低温环境且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科学价值的食药兼用真菌,已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热点。羊肚菌含丰富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矿物质和水等营养素,以及膳食纤维、酶、酚类、有机酸等非营养素物质,具有极高的营养保健和药用价值,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长期食用具有抗疲劳、抑制肿瘤、增加人体免疫力等功效。经研究表明,羊肚菌子实体中的各种营养素含量比例差异较大,其中蛋白质平均含量最多(29.73%),而脂肪平均含量最少(2.51%);另外,不同产地与不同品种的羊肚菌中各种营养素含量变化不同,羊肚菌是人类膳食中极好的蛋白质来源,因此,将蛋白质列为羊肚菌的含量特征性成分,确保市场上流通羊肚菌产品有一个最低的门槛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 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7096的规定。 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6、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7、净含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 本标准主要解决羊肚菌的定义和分类,提出羊肚菌的质量要求(感官、理化要求)和食品安全指标。方便对市场上的羊肚菌进行定义,质量定性甄别,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提供重要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