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工业自动化产品安全要求 第2部分:压力/差压变送器》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338(全国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电器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
| 19 试验 |
| 19.080 电工和电子试验 |
| 25 机械制造 |
|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
| 25.040.01 工业自动化系统综合 |
压力变送器、差压变送器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过程中使用的压力/差压变送器(以下简称变送器)的机械危险、过高温、火焰从变送器内向外蔓延、流体和流体压力的影响、爆炸和内爆的安全要求。本文件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可靠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要求、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本文件适用于依靠低于安全电压的直流电源、电池供电或气动的变送器。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试验条件、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试验、标记和文件、防机械危险、防机械应力、防止火焰的蔓延、设备温度限值和耐热、防流体危险、防辐射(包括激光源)、声压力和超声压力、防气体释放、防气体爆炸和内爆、元器件等。
强制理由: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