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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数据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基本要求》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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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5405-T-90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10-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28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2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数据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也要看到,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数据流通利用和价值释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更好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构建兼顾效率和公平、适应数据要素特征、发挥数据价值效用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

目前,我国已在企业、行业、地方乃至全国范围形成了不同的数据基础设施落地形态,拓展了多种类型的商业模式,持续促进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助力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尽管数据流通利用在设施层面诞生了很多有益实践,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大量基础设施平台化现象明显,形成了新的“烟囱”。

《数据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基本要求》旨在基于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规范要求,制定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数据基础设施交互和接口规范,实现各设施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化、集约化、一体化建设。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技术要求、业务流程、能力要求和接口要求,用于指导全域功能节点、区域功能节点、行业功能节点、业务节点以及接入主体之间开展信息同步、跨域协作等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数场、可信数据空间、数联网、数据元件、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技术体系支撑的各类层级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区域、城市、行业、企业、个人等数据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