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数据匿名化流通实施及评估指南》由 TC609(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数据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赛西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复旦大学 、浙江大学 、华控清交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联通数据智能有限公司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腾云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云基华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瓴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提出了匿名化的概念,明确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应当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的情形。
然而,怎么做才算匿名化,具体实施数据匿名化处理的流程,需要考虑的匿名化处理技术、模型、管理措施、流通安全技术措施等缺少指引、匿名化的判定缺少规则,导致匿名化效果无法认定、匿名化规则难以实际落地,企业也缺少匿名化相关的数据流通合规路径和指引。
本标准针对数据流通场景中的匿名化,考虑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环境,结合典型数据流通利用场景,给出了数据匿名化流通的实施框架和具体指南,以及数据匿名化效果的判定规则和评估方法。
通过明确匿名化的实施和评估指南,能够规范匿名化实施方的匿名化处理行为,完善匿名化相关治理体系,降低重识别风险,保障个人权益,促进数据安全流通与合理利用。
本标准提出了基于场景的数据匿名化流通框架和效果评估方法,规定了数据匿名化流通的原则、目标和流程,给出了典型场景数据匿名化流通实施指引,以及数据匿名化流通相关技术、环境和管理措施建议;数据流通场景风险、数据匿名化处理程度、流通环境保障措施的分级,以及不同场景风险对应的数据处理、管理与环境要求,数据匿名化评估的实施流程,围绕流程的评估准备、信息调研、初步评估、细化评估、评估总结等各环节的主要内容。适用于指导组织在数据供给、流通和利用过程中进行匿名化流通,以及匿名化效果的自评估与第三方评估,也可为主管监管部门进行数据流通监督管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