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粗钢生产主要工序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规范》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希睿迪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睿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99 其他钢铁产品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推动相关先进工艺技术等在“一带一路”、金砖国家等相关区域的推广和应用,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 |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规范的范围涵盖了粗钢生产过程中涉及的主要工序,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环节的烟气脱硫脱硝技术要求、设备选型、运行维护以及监测与检测等方面。新型脱硫脱硝技术和工艺的规范要求,设备选型和配置要求,结合近年来设备制造技术和材料科学的发展,加强对副产物处理与利用的规范,进一步明确副产物的处理标准和资源化利用途径。其目的是确保在粗钢生产过程中,各主要工序的烟气脱硫脱硝处理能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减少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促进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件规定了粗钢生产主要工序烟气联合脱硫脱硝工艺的总体设计要求、脱硫工艺系统、脱硝工艺系统、活性炭/焦脱硫脱硝一体化工艺系统、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产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二次污染控制措施、安全管理要求、运行与维护等。 本文件适用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包括烧结、球团、炼铁、炼钢等工序排放烟气的联合脱硫脱硝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