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水系统集成优化 第6部分:煤化工》由 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50 生产、生产管理 |
在我国,煤化工产业既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关键引擎。
近年来,我国煤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已形成涵盖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烯烃等多个领域的产业格局。
2022年,我国煤化工产值达2017.9亿元,同比增长24%,煤制油、煤制烯烃等产品总产量达2749.1万吨,年转化煤炭超1亿吨标准煤。
但煤化工是高耗水产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水资源用于冷却、洗涤、萃取等环节。
在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山西,煤化工产业的大规模发展加剧了当地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部分煤化工企业在水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存在不足,水的重复利用率较低,增加了废水的排放总量和处理压力,影响了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1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一批涉及节水的重要文件,《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提出:(三)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开发区(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
”由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强调:现代煤化工产业要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强化水效排放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
要求新建项目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严格落实以水定产,强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此外,山西等煤化工行业重点省份,也颁布了相关政策方案。
如《山西省 “十四五” 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晋政发〔2021〕34号)强调:(二)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试点,鼓励新增省级煤化工集聚区工业废水全收集处理、全循环利用。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要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推进产业园区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和再生利用,煤化工、炼焦、钢铁企业率先污水“近零”排放。
尽管国家及地方已出台《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十余项政策文件,但由于技术路线不统一、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的优化技术,使得当前煤化工园区水系统优化仍面临"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是节水减排的重要技术途径之一。
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体现了“系统着眼,按质用水,一水多用”的节水原则,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出发,将整个用水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进行综合考虑,对用水系统中的各种污废水的回用、再生和循环的所有可能的机会进行综合考察,采用过程系统集成的原理和技术对用水系统进行优化调度,按品质需求逐级用水,提高用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使用水系统的新鲜水消耗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减少,达到用水系统节水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但国内外在煤化工企业或园区实施以水系统集成优化为核心的综合节水过程中,尚缺乏统一的共性技术方法和标准要求,导致企业缺少科学的设计、优化方法及技术选择依据,不利于国家及地方节水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煤化工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导则》(GB/T 42866-2023)中规定了煤化工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废水类别、技术要求等,提出煤化工废水应遵循分类收集、分级分质处理和分质回用的原则。
《节水型企业 现代煤化工行业》(GB/T 37759-2019)中规定了现代煤化工行业节水型企业评价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及要求。
上述标准并未涉及水系统集成优化的设计方法、程序等。
因此,已有标准无法精准指导我国大规模煤化工企业或园区开展水系统集成优化工作。
在我国开展重点行业节水减排工作十分迫切的新形势下,研究煤化工园区水系统集成优化技术标准体系,对于指导节水减排工作的开展,推动工业企业节水减排工作的贯彻实施,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文件规定了以炼焦、煤制合成气、煤制液体燃料等生产单元为主的煤化工园区水系统集成优化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水系统现状调查、优化对象及其约束条件的确定、方案设计和优化、效果评估。 本文件适用于炼焦、煤制合成气(煤制天然气等)、煤制液体燃料(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行业园区水系统集成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