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连续搬运机械 装卸机械 报废评价规范》由 TC331(全国连续搬运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科正平工程技术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40 连续搬运设备 |
| 53.040.01 连续搬运设备综合 |
适用于装卸机械,如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装船机、连续卸船机和翻车机或具有类似功能特性的机械设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装卸机械报废的条件判定、评价方法及处置流程,适用于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装船机、连续卸船机、翻车机等装卸机械,以及具有类似功能特性的机械设备。 2. 主要技术内容 术语定义: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明确 “主体结构件”“设计寿命”“剩余寿命” 等核心术语的具体定义,统一行业技术语言,消除概念歧义,为标准实施提供清晰的术语基准。 报废要求:分整机、主体结构件、关键零部件三个层级制定技术要求,规定塑性变形、裂纹扩展、腐蚀磨损等报废技术要求,配套无损检测、应力测试等评价方法,解决报废决策模糊问题。 处置流程:规范“报废申请-技术评估-审批备案-拆解回收”全流程管理,明确第三方检测机构职责和残值评估方法,规定报废设备的环保拆解流程和档案留存要求,推动设备处置规范化、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