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政务服务涉企增值服务工作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中共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一、范围 本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要求,健全涉企增值服务,构建涵盖通用基础标准体系、服务提供标准体系、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岗位标准体系等在内的服务标准框架,形成涉企增值服务重点事项实施、服务成效监测、结果反馈、持续改进全流程工作闭环。为切实推动涉企增值服务,在具体领域落实 “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供标准技术支撑。 二、主要技术内容 《政务服务涉企增值服务工作指南》规定了涉企增值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服务内容、服务提供、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的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务服务涉企增值服务工作指南应明确一中心、一平台、一码、一清单、一类事的组织管理要求。 (二)服务保障 明确首席专员、服务专员的人员管理要求;明确常态化运行、线上线下协调、政企沟通交流、快速响应、企业诉求舆情监测、涉企诉求兜底办理等制度要求;明确企业码的应用要求。 (三)平台建设 明确涉企增值服务应综合搭建线上、线下平台,以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线上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服务驿站等多种平台形式确保涉企增值服务的综合性、便利性,最大程度为企业获取服务提供便捷可达的渠道。 (四)服务内容 明确“一清单”服务内容,包括综合受理、项目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法治服务、科创服务、开放服务、数据服务、诉求服务等版块,并要求编制事项清单;明确了“一类事”服务场景,包括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关键节点、全产业链等。 (五)服务提供 明确规定现场、线上两类服务,现场服务包括综合受理、分类流转、协调处置、办结反馈的服务流程及要求;线上服务包括政策服务、事项服务要求。 (六)服务评价与改进 以“好差评”、满意度评价、现场巡查、电子稽查、投诉处理等监督评价方式及持续改进机制,形成工作闭环,不断优化涉企增值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