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20SC4(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广东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谷轮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 、深圳麦克维尔空调有限公司 、广东西屋康达空调有限公司 、大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欧科空调制冷有限公司 、江森自控楼宇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松下压缩机(大连)有限公司 、广东志高暖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吉荣空调有限公司 、广东申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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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目前,美国、欧盟、日本等都正在制修订本产品的能效标准或节能规章,IEC也对国际标准IEC 62552 家用制冷器具—特性和测试方法(Household refrigerating appliances - Characteristics and test methods)进行了修订。随着我国双碳目标和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的落实,一方面要加大节能标准的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国际接轨,各国出于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需要,能效指标成为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因此,提高产品效率也是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文件都对健全“双碳”标准体系,对重点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加快升级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强制性能耗限额、能效标准为核心的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可为重点领域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关键的引领和倒逼作用,对实现经济效益和资源环境效益双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件规定了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试验方法及标准的实施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室内机静压为0Pa(表压力)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通讯基站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和恒温恒湿型单元式空气调节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