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家政企业数字化服务规范》由 TC533(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皖嫂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1.主要条款 本标准确立了家政企业数字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家政企业数字化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管理与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家政企业的数字化服务。 2.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1)第4章 基本要求 明确了家政企业进行数字化服务时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从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人员要求、软件平台等方面明确了做出了规定,解决家政企业进行数字化服务的机构设置问题。 (2)第5章 服务内容与要求 明确了家政企业在线上宣传、需求收集、服务过程、投诉评价四个方面进行数字化服务提供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3)第6章 服务管理 明确了家政企业如何根据实际经营与行业现状,通过数字化进行家政服务人员管理、客户管理、信息管理和运营管理。为家政企业进行数字化服务提供了管理方式和途径。 (4)第7章 持续改进 明确了家政企业定期开展针对数字化服务的客户满意度调查,建立数字化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改进机制,不断进行持续质量提升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