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要求》由 322(商务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福建金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浙江胜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1、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的质量要求。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及与行业有关的企业。 本文件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给出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保证的基本体系。要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以“安全 、迅速 、准确 、节省 、方便 、守信 ”为基本原则建立服务质量方针,并从企业资质、安全作业、风险防范、信用管理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 (2)给出了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的基本要求。从接受货物、单证处理、报关、报验、载运 、拼装 、积载 、管理 、包装或分拨 、卸载 、送达 、交付等作业环节给出了服务质量要求。 (3)给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方法和改进要求。从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投诉受理、服务监督等方面给出了要求,并提出了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要求。 2、拟修订内容与原标准相比的主要变化 (1)拟删除原标准中定义的“当事人”术语的定义,并对涉及“当事人”的内容进行调整,因为“当事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有确定的司法解释,不宜在本标准中进行定义。”。 (2)拟修订报关、报检相关的内容,因为颁布实施了《国际货运代理报关服务质量要求》(GB/T 30055-2013)、《国际货运代理报检服务质量要求》(GB/T 32849-2016)两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