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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 规格》由 TC35(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5SC8(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然橡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1-24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2-24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83.040.10
83 橡胶和塑料工业
83.040 橡胶和塑料用原料
83.040.10 胶乳和生橡胶
归口单位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橡胶与橡胶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天然橡胶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4329:2022。

采标中文名称: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 规格。

目的意义

新鲜天然胶乳中蛋白质含量约占胶乳总重的1%~2%,浓缩天然胶乳中的蛋白质含量则为1.5%~3.5%,其制品经过浸渍、沥滤、硫化、水洗等多道加工工序,但仍会残留相当数量的可溶性蛋白质。

一些对蛋白质敏感的人群在接触或使用这些含有可溶性蛋白质的医用胶乳时,可能会引发皮炎等接触性过敏症,严重者甚至会出现过敏性休克。

因此,降低天然胶乳中蛋白质的含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是指蛋白质含量非常低的纯化浓缩天然胶乳,其在保留天然胶乳高弹性、耐屈挠性等优点的同时显著降低了过敏反应的风险,被广泛运用于高端健康制品、医疗等领域。

但目前国内不同机构企业对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的规格定义不一,对“低蛋白质”定义模糊,缺乏统一标尺,使得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的质量参差不齐,无法规范市场秩序。

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规格标准的制定促进产业的升级,在安全性上降低致敏风险,在质量上统一性能基准,在产业协同上促进市场贸易与技术革新,为天然胶乳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支撑。

目前现行的行业标准NY/T 732-2003《浓缩天然胶乳 氨保存低蛋白质胶乳》,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规格,但适用范围较为狭窄,仅适用于酶解法离心和膏化浓缩的低蛋白质天然胶乳,且术语定义范围局限,技术指标(非胶固体、机械稳定度、凝块含量、残渣、挥发性脂肪酸等)落后,与目前的市场发展需求严重不匹配,故重新根据市场发展需求及天然橡胶领域技术发展需要,规范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规格十分重要。

随着国际上对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国际标准ISO 24329:2022《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 规格》,以控制国际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质量和规范国际市场贸易。

行业标准NY/T 732-2003与国际标准ISO 24329:2022适用范围和技术指标差异显著,且对蛋白质含量的测定方法不同。

行业标准NY/T 732-2003采用GB/T 8088《天然生胶和天然胶乳 氮含量的测定》来测定氮含量,进而估计蛋白质含量,但天然胶乳制品中的致敏源主要是水溶性蛋白质,此方法会受到天然胶乳中非蛋白氮(如磷脂、氨)的干扰,导致测定结果不准确。

国际标准ISO 24329:2022采用改进Lowry法测定水抽提蛋白质,更适用于实际的市场应用技术指标要求。

此外,行业标准NY/T 732-2003年限久远,已是22年前发布的标准,与国内整个天然橡胶领域技术发展显然不符合,因此,采用ISO 24329:2022制定国家标准《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 规格》,这不仅可以规范国内天然橡胶行业对技术指标的要求,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也能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贸易与技术交流的共同语言,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符合《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2号)的规定。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规定了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低蛋白天然橡胶(LPNR)胶乳]的规格。适用于使用新鲜或浓缩天然胶乳为原料,经脱蛋白剂预处理并浓缩后用保存剂保存的高氨和低氨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 2.主要技术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取样、参考文献。 3.拟修改采用ISO 24329:2022,与ISO 24329:2022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1)更改范围,以适应我国实际使用范围; (2)由于我国国家标准不能规范性引用ASTM标准,因此采用GB/T 21870替代ASTM D5712; (3)用规范引用文件GB/T 7043.1、GB/T 8290、GB/T 8291、 GB/T 8292、GB/T 8293、GB/T 8296、GB/T 8297、GB/T 8298、GB/T 8299、GB/T 8300和GB/T 8301分别替换了ISO 8053、ISO 706、ISO 506、ISO 2005、ISO 7780、ISO 127、ISO 506、ISO 126、ISO 125、ISO 35和ISO 123,以适应我国对胶乳试验方法的规定; (4)更改术语“低蛋白浓缩天然胶乳”的定义;将术语“可抽提蛋白质”更改为“水抽提蛋白质”并更改了其定义,以适应我国对相关术语的定义表述;还将表1中“可抽提蛋白质”更改为“水抽提蛋白质(按总固体计)”,以明确水抽提蛋白质表示方法。 (5)将关于氮含量测定的内容由条文更改为“注”,因要求中并无氮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