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及要求 汽车玻璃产品》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01 建筑材料综合 |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在提交联合国的《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中提出: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于2023年11月22日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将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
产品碳足迹评价是基于生命周期评价的方法对于一个产品系统温室气体排放和吸收的汇总,以二氧化碳当量这种形式来表述。
可以帮助个人和组织评估其对温室气体环境因素的影响,为环境报告提供有效信息。
对于企业而言,是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可根据确定的产品碳足迹来减少企业碳排放行为,并由此采取可行的措施来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提高声誉并强化品牌,改善内部运营,节能减排,获得竞争优势。
此外,产品碳足迹评价也是引导消费者环保行为的有效标识,引导消费决策。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低碳发展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不断加快,产品碳足迹评价规范势必为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利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
其中,新能源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 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
同时,2023年一季度起,以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出口增长60%以上,开始推动我国外贸结构的持续优化。
据海关统计,2023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1.76万亿元,同比增长0.2%。
其中,出口23.77万亿元,同比增长0.6%,不仅在高基数上再创新高,增长动能也得到质的有效提升,其中“新三样”产品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
国际国内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量均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
2023年8月,《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新电池法》”)正式生效。
按照这一《新电池法》的规定,自2025年起,欧盟逐渐对电动汽车电池碳足迹、循环材料目标、尽职调查、碳标签等提出要求,不满足要求的电池产品或装载了该类电池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将被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者受到经济惩罚。
除了欧盟,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也都采用各种方式,要求对汽车产品的碳排放信息进行公示。
随着我国“新三样”产品出口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欧洲、北美等地区碳关税政策的逐步完善,提前布局“新三样”相关产品的碳足迹能够帮助我国相关产业提前了解自身情况,制定应对国际碳市场政策及未来趋势的发展目标及方案,同时也能够助力我国3060双碳目标顺利达成。
汽车玻璃作为整车系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汽车日常使用中起着提供视野、抵御风力和保护、支持车身结构等作用。
因此,汽车玻璃的碳足迹数据核算整车产品的碳足迹时不可缺少的,而目前国内尚未发布有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核算的统一要求。
因此,从国内、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及需求看,均亟需制定统一规范的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标准,用于指导汽车玻璃生产企业核算汽车玻璃产品的碳足迹。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评价统一的基本规则和要求,包括产品碳足迹评价的系统边界、功能单位、数据收集方法、质量要求以及碳足迹计算。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汽车玻璃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本标准明确了汽车玻璃产品的碳足迹评价方法,规定了计算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的过程,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以及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其中在评价范围内规定功能单位见下,提出了以原材料获取、能源获取、利废原料获取、运输以及汽车玻璃生产过程组成的系统边界。 明确提出了产品碳足迹中数据采集、数据计算以及分配过程等计算过程。 明确提出了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的要求。规定依据本标准编制碳足迹应包括的一些内容。其中: 第一章为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汽车玻璃产品的碳足迹评价。 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给出了本标准引用的相关标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与本标准。 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列出了本标准涉及到的一些重要术语,包括产品碳足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功能单位、系统边界、初级活动水平数据、次级数据、全球增温潜势,主要引用GB/T 24024、GB/T 24040和GB/T 24044等标准。 第四章是产品碳足迹评价,规定了计算汽车玻璃产品碳足迹的过程,包括产品描述、评价范围以及产品碳足迹的计算。其中在评价范围内规定功能单位为生产1平方米(m2)汽车玻璃产品,规定系统边界应包括原材料获取、能源获取、利废原料获取、运输以及产品生产过程,宜包括产品使用阶段和生命末期。在产品碳足迹计算中规定了计算过程包括数据采集、数据计算以及分配过程。 第五章为产品碳足迹报告内容的要求。规定依据本标准编制碳足迹应包括的一些内容。 附录A为初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初级活动水平书记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B为次级活动水平数据采集信息的规范性附录,包括对次级活动水平书记采集质量的要求以及采集表。 附录C是对数据质量评价体系的资料性附录,可采用该数据质量评价体系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 附录D罗列了二氧化碳、甲烷以及氧化亚氮三类温室气体的全球增温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