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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室内空气 第30部分:室内空气感官测试》由 609(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执行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6000-30:2014。

采标中文名称:室内空气 第30部分:室内空气感官测试。

目的意义

人的一生在室内停留的时间平均超过80%,室内空气质量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备受关注。

其中,室内空气异味问题近年来变得尤为突出,严重影响入住者身心健康。

(1)室内空气异味污染问题日益严峻 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各类装饰装修材料大量应用。

其中有机溶剂、添加剂等物质迁移扩散至室内空气,某些装修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变质、老化和霉变。

大多数情况下,气味物质阈值偏低、相互之间作用形式复杂,导致室内空气异味污染问题异常复杂,且日益严峻,严重影响了入住人员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

(2)我国室内空气异味评价方法缺失 我国针对室内空气质量提出了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和GB/T 18883-202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主要是从化学污染物的角度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控制,后者要求室内空气应无异常嗅味,但未能提供具体测试方法。

全国范围内,针对室内空气异味的评价方法,尚属空白。

由于异味污染与化学污染程度存在较大差异,而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许多情况下,典型污染物浓度低于标准的限值,但是其他污染物在化学浓度较低的情况下(低于现有标准限定值)仍能产生明显气味,导致了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却有异味存在。

所以,现行的室内空气化学污染物测试方法无法替代异味评价方法。

(3)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与国际标准接轨 《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明确:鼓励结合国情采用国际标准,原则上“应采尽采”,提升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同时支持将保障人身健康的技术要求制定成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提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

当前,国际标准ISO 16000-30:2014《Indoor air -Part 30: Sensory testing of indoor air r》(室内空气感官测试)提出了室内空气异味评价的科学方法,很大程度上能满足我国当前的需求。

(4)ISO 16000-30:2014被相关国家标准引用但不够便利 国家标准GB/T 43564-2023《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田径场地》、GB/T 43565-2023《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篮球场地》、GB/T 43566-2023《中小学人造草面层足球场地》引用国际标准ISO 16000-30:2014《Indoor air -Part 30: Sensory testing of indoor air》进行相应成品和固体原材料气味强度的评价,但英文版本的标准文本在理解和使用上多有不便之处,不同机构和人员的理解有所不同,易导致检测结果不一致。

综上所述,针对于室内空气异味问题,亟需制定全面、科学的评价方法标准。

为相关工程室内空气质量(尤其是异味指标)验收提供依据,保障消费者享受健康舒适生活环境的权益。

也有助于倒逼建筑及装修材料行业提升技术水平、改进材料配方,促进整个行业高质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空气的气味指标评价,测试指标包括:气味可接受度、气味强度、气味类型、气味愉悦度。 2、技术内容: 1)方法原理 2)样品采集 3)运输和保存 4)试验设备 5)试验条件 6)测试步骤 7)结果计算。 3、预研情况: 申报单位前期对各类建筑材料及室内空气异味指标的测试原理、测试方法、测试装置等技术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开展了充分的验证实验,培训了一批具有气味评价资质的嗅辨人员,制定了一系列气味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如GB/T 43353-2023《建材产品的气味释放测试 环境测试舱法》、T/CBMF 119-2021《室内空气气味评价方法》,建立了坚实的研究基础和软硬件平台。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了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