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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区域旱情等级》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618-T-332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水利部
执行单位
水利部
主管部门
水利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规范各级旱情评估工作,水利部在2008年颁布《旱情等级标准》(SL 424-2008),经过各级抗旱部门的广泛应用和验证,在2015年上升为国家标准《区域旱情等级标准》(GB/T 32135—2015),在干旱灾害防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旱情等级标准》颁布已经17年,《区域旱情等级》颁布实施也已近10年,期间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各级抗旱减灾能力有了显著的提升,同时我国推动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对抗旱减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非常有必要对《区域旱情等级》进行修订,并将其名称调整为《旱情等级标准》,从而全面提升各级区域旱情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为及时、科学的启动抗旱应急响应提供重要依据,进而为我国干旱灾害防御工作实现“四个精准”和“三个确保”提供重要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旱情等级标准》适用于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区)四级行政区的旱情评估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旱情评估和旱情等级标准划分两大方面。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城市旱情指标与等级和区域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等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城市旱情指标与等级和区域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