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区域旱情等级》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旱情等级标准》适用于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和县(区)四级行政区的旱情评估工作。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分为旱情评估和旱情等级标准划分两大方面。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城市旱情指标与等级和区域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等方面。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农业旱情指标与等级、牧业旱情指标与等级、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城市旱情指标与等级和区域综合旱情指标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