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 、中国标准化研究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沥青混合料生产行业作为建材行业的重要分支,在推动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据统计我国道路、桥梁等各类新建与改扩建工程对沥青混合料的年需求量高达5亿吨。
而目前,我国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存在以下突出问题:①企业生产规模差异显著,从几万吨到近百万吨不等;②能源结构多元化,既使用天然气、绿电等清洁能源,又依赖煤炭、重油等传统能源;③企业间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参差不齐;这些因素共同导致行业整体碳排放居高不下,特别是原材料预处理和生产环节(生产温度高达200℃)表现尤为突出。
由此也引发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问题:核算边界不明确、核算方法缺乏统一标准、核算结果存在显著差异,以及核算数据难以通过第三方验证等。
因此,编制统一、规范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标准迫在眉睫,同时对推动沥青混合料生产行业温室气体减排具有重要意义。
在结合大量统计数据测算和实践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与核算方法标准,为政府部门制定行业节能降碳发展规划,第三方核查单位开展碳核查工作,企业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等提供依据。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步骤、核算边界和排放源、核算要求及排放量计算、数据质量管理要求、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普通沥青混合料、改性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二、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核算步骤 5 核算边界和排放源 6 核算要求和排放量计算 7 数据质量管理要求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附录A(资料性)沥青混合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附录B(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 附录C(资料性)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缺省值 附录D(资料性)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 附录E(资料性)蒸汽焓值表 附录F(资料性)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