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船舶》由 TC548(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有限公司 、中船集团七一四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范围 本标准采用与生命周期评价(LCA)标准(GB/T24040和GB/T24044)一致的方式,规定了船舶碳足迹(CFP)和部分产品碳足迹(PCFP)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要求和指南。仅针对一个单一影响类别,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方面环境潜在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碳足迹量化和报告的原则、要求和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GB/T 18354界定的船舶的碳足迹研究,其结果可作为不同应用的依据。 本文件不适用于GB/T 18354界定的船舶的碳足迹研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文件共有7个国家标准,1个行业标准。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本标准定义了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等5个术语。 4.量化目的 本文件为船舶生产企业核算产品碳足迹提供量化方法,为航运企业和主管部门核算产品碳排放提供支撑。 5.量化范围 规定了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船舶的功能单位为艘。对功能单位的描述应包括能显示产品特性的技术规格,包括但不限于类别、材质、结构、自重、载重、容积。 界定了船舶碳足迹的系统边界包括原辅料获取阶段、生产阶段、运输和销售阶段、使用阶段和回收处理阶段。 6.清单分析 规定了船舶碳足迹的量化方法,具体包括数据收集和确认,数据分配,取舍原则,以及原辅料获取阶段、生产阶段、运输和销售阶段、使用阶段和回收处理阶段的清单计算。 7.影响评价 通过数据收集和清单计算,对船舶系统边界范围内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进行量化,评估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当量(kgCO2e)。 8.结果解释 规定了应按照船舶碳足迹研究的目的和范围,对生命周期清单分析或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的产品碳足迹和部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进行解释。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根据生命周期清单分析和生命周期影响评价的产品碳足迹和部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识别重点碳排放阶段、过程和碳排放源,提出船舶绿色低碳设计改进的建议或方案,进行结论、局限性和建议的编制。 9.船舶碳足迹报告编制方法 给出了船舶碳足迹核算原则、范围、数据要求及计算公式核算船舶碳足迹,并编制核算报告。船舶碳足迹研究报告主要包括报告编制依据和报告内容框架。 10.产品碳足迹声明 可按照GB/T 24067《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规定开展产品碳足迹声明或信息交流,使具有同样功能的产品之间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