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生物发酵企业》由 TC64(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工商大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10 环境管理 |
生物发酵是能源消耗较高的行业之一,需要消耗大量的电力、蒸汽及化石能源;在有机酸等传统氢钙法分离过程中还需消耗大量碳酸钙提取有机酸释放出大量二氧化碳。
同时,生物发酵行业也是废水排放强度较大的行业之一,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未回收甲烷排放也具有较强的温室效应潜力。
目前,尽管国家出台了《中国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并在2016年发布了《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50-2015)。
全国各碳排放交易试点城市如北京在2020年底出台了电力、热力、石化、道路运输、服务业、水泥、其他工业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对核算报告范围、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统一的、标准化的要求和数据收集与监测方法。
工信部于2024年2月发布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也明确将温室气体的核算和核查标准纳入标准制定重点领域。
目前,全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生物发酵行业的碳核算标准和报告要求,生物发酵行业企业除了按所在地要求对配套自备电厂进行温室气体核算以外,多没有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部分申请国家绿色工厂的企业所进行的温室气体核算也大多仅对能源进行了初步统计核算,所参考的规范及报告并无严格要求,核算的数据质量还有待核实提高。
本标准的制定发布一是解决了生物发酵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缺失、核算方法不统一等问题,企业可按照标准提供的方法,核算温室气体排放量,编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二是标准的制定发布有利于行业统一核算方法,摸清生物发酵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底数,为确定提出生物发酵行业碳达峰目标,探索碳中和实施路径,推动形成生物发酵行业低碳产业链、供应链,指导生物发酵行业企业参与本地碳市场交易具有重要意义;三是标准发布后开展生物发酵行业碳排放核算有利于摸清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特点和规律,推动行业能源结构转型,指导开展生物发酵行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的技术开发与示范,全面提升行业绿色和低碳发展水平。
目前,中国已属于世界生物发酵产业大国,多种生物发酵产品位列全球第一,部分企业使用了世界先进的工艺、装备、流程和技术,节能环保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一批企业已成为绿色工厂、低碳工厂。
行业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创新及绿色发展的重要阶段,该标准对行业绿色发展的目标及关键节点确定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发酵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生物发酵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