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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线电缆通用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13(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广州南洋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54328-Q-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5-09-05
公示开始日期
2025-07-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8-08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60.20
29 电气工程
29.060 电线和电缆
29.060.20 电缆
提出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电线电缆产品作为国民经济的“血管”和“神经”,与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息息相关。

电线电缆已有较为完备的制造领域相关标准体系,但均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缺乏统一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给市场质量监管、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评价带来一定困扰,亟需组织制定面向电线电缆领域的强制性标准。

在电线电缆(特别时电力电缆、电气装置或类似用途电线电缆等)领域,由于产品品种多,使用者人员复杂,对产品质量安全特性的认识和识别能力不足,因此产品的质量安全特性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影响尤其重要。

制订《线电缆通用安全要求》强制性标准,从而对涉及电线电缆安全特性的共性技术作出规定,为确保电线电缆产品安全性和质量底线提供基础标准支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文件规定了输配电和电气装置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线电缆安全特性有关的标识、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文件适用于文件规定了输配电和电气装置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力电缆、控制电缆、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等电线电缆的设计和制造。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电线电缆,如通信干线、船舶及海上应用、海底电缆、重污染区域和核电站等。 2、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分为6章,包括第1章 范围第2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章 术语和定义 第4章 电缆标识第5章 技术要求 第6章 试验方法。规定了电缆导体、绝缘以及外护套、成品电缆应达到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对试验方法也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