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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级别设定与考试要求 软笔书法》由 TC393(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国美术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20260237-T-35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2026-01-28
公示开始日期
2025-12-08
公示截止日期
2026-01-07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8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80 教育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软笔书法专业考级的考级机构、考官、级别设定、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评定要求和证书要求。 1.级别设定。依据软笔书法专业业余学习的特点及要求,按照循序渐进、合理布局的原则,将考级级别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阶段。初级对应1—3级,中级对应4—6级,高级对应7—10级。 2.考试内容。初级、中级、高级阶段考试均以室内灯光书写形式进行。初级以楷书、隶书、篆书为临摹对象,考查学生对临摹方法的掌握,了解提按顿挫的运笔方式;中级从精准对临过渡到背临、创作,考查学生对临摹阶段的学习成果,以及对字形结构、章法布局的认识;高级以模仿创作及命题创作的形式,考查学生对古代经典法帖线条与风神意韵的领会,提倡意与古会,推陈出新的创造性。 考试时长随各阶段难易度而变化,初级考试90~120分钟,中级考试120~150分,高级考试150~180分钟。 3.评定要求。软笔书法考级评定项目包含用笔、结字、章法、审美、表现力, 初级评价维度包括用笔、审美两个方面,中级评价维度包括用笔、审美、结字、章法四个方面,高级评价维度包括用笔、审美、结字、章法、表现力五个方面。用笔主要考查考生对墨色的控制力、用笔流畅度、点画质感、书写熟练度方面的掌握情况,审美是对美学认知能力、作品气韵、格调等方面的判断,结字重点观察字形把握、单字体态、遵循法度和是否具备古韵,章法从行气把握,作品布局、变化等角度观察,而表现力指的是通过以上要点对个人修养、学养、情感内化的风格的能力。 评定结果应依据上述分项评价要求得出,包含“优秀”“通过”“不通过”三个等次。“优秀”:评定项目均为“较好”;“通过”:评定项目中 “较差”不超过一项;“不通过”:评定项目中“较差”超过一项或未完成考试。 4.证书要求。主要包括考级机构按照考级评定结果向通过考生发放所报级别的考级证书;考级证书体现初级、中级、高级阶段及对应级别;考级证书体现评定结果,区分“优秀”“通过”等不同评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