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90(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60 太阳能工程 |
光伏组件、晶体硅光伏组件、薄膜光伏组件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组件铭牌标签的基本要求、铭牌标识要求和使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晶体硅光伏组件、薄膜光伏组件的铭牌标识。其他类型光伏组件可参考使用。 其中,在标签上重点明确组件标称功率值,将依标进行光伏组件功率测试的结果作为标称功率的分档依据,且标称值应不超过测试结果的±3W,并明确规定铭牌功率的量值溯源要求。
强制理由: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